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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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工作的通知
2019-03-20 经管实验中心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和教职工个人名下有部分已经远远超过报废年限且实际已无法使用的各类资产,未及时进行清理报废。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和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为后续资产使用绩效评估和发布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中报废对象

已达到固定资产报废规定的年限(资产使用年限规定见附件1)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各类资产。

二、资产报废工作流程(操作方法见附件2)

1.个人清查本人资产,提交报废申请。

请个人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仔细核查本人名下各类资产,对照资产报废年限规定,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报废规定的资产提交报废,并将实物交资产管理员统一回收。

2.部门审核。(1)部门管理员汇总审核(资产管理员一览表见附件3)。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对照报废规定和报废申请单验收报废资产,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集中保管存放,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报废申请进行集中汇总,提交给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报废申请退回资产保管人修改后重新提交验收。(2)部门分管资产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本部门汇总后的报废申请,对符合报废年限规定的资产予以审核通过。

3.资产处审核。资产归口管理员对报废申请进行初审,审核无误提交部门领导,部门领导终审通过后完成报废审核流程。(资产处工作人员见附件3)

4.实物回收。报废审核完成后,资产处将打印报废单,依据报废申请单清点实物,回收入库。

实物回收时间:在资产报废审核流程结束后一周内上门回收(下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资产报废数量较少的部门、单位可联系资产处自行送往指定地点。

三、资产报废申请提交时间

请各教职员工于2019年4月4日前完成报废申请提交,并将实物移交给资产管理员,以便审核流程完成后进行实物回收。

请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员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指导教职工及时清理本人名下资产和相关审核工作,切实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联系人: 刘雪 地点: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86735801

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