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2015】206号文件规定,2018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若各位老师有未报销完毕的2018年度发票,请近期速来办理相关报销业务。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
计划财务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