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5月1日至5日放假,共5天。
(2)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4月25日(周日)补周二的课,5月8日(周六)补周三的课。
(3)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