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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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的通知
2021-10-21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实验室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中心、仪器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申报名额

1.先进集体:我校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每个中心限推荐1人。

三、 评选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的工作业绩。

2. 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是指盖有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保存为PDF格式)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其中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在10月27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行政楼210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统一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同时,为调动实验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我校将根据上报名单评选出校级先进个人2-3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735773 邮箱:lab@zufe.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