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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1-09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浙江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告》([2022年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现将实验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1.各学院、实验中心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维护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开始前,各学院、实验中心需对下设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报警设施工作正常,消防设备齐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学校将于放假前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自查工作并迎接学校检查。

二、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

1.根据我校寒假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自2022年1月12日起,全校实验室原则上均不开放使用,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等设备,锁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并贴上封条。

2.因特殊情况2022年1月12日后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请相关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21-2022学年实验室寒假期间开放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各学院、实验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对于寒假期间必须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期间,各学院、实验中心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和检查,加强用电、用水的使用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切不可放松安全警惕性,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同时务必做好实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日常通风和消毒工作,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于1月11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2021-2022学年实验室寒假期间开放使用情况表》的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递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b@zufe.edu.cn,同时领取实验室封条并及时张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部门网站(http://zcc.zufe.edu.cn/)公示寒假开放的实验室和负责人信息。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77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9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1-2022学年实验室寒假期间开放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