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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6-20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浙教办函〔2022〕166号)以及《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2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1.各学院、实验中心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维护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学院、实验中心应于暑期前对下设实验室开展一次深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结合夏季高温湿热、台风气候、雷暴天气频发等气候特点,做好防风、防雨、防潮、防高温、防暴晒等措施。

3.学校将于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并迎接检查。

二、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管控

1.根据我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原则上均不开放使用,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等设备,锁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并贴上封条。

2.因特殊情况暑假期间(7月11日至8月30日)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请相关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暑假期间开放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各学院、实验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对于暑假期间必须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加强用电、用水的使用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切不可放松安全警惕性,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同时务必做好实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日常通风和消毒工作,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并做好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和使用安全值班记录。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实验中心于6月24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暑假期间开放使用情况表》的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邮箱:lab@zufe.edu.cn,同时领取实验室封条。资产处将在部门网站(http://zcc.zufe.edu.cn/)公示暑期开放的实验室和值班信息。假期内,学校将会组织人员对全校各类实验室安全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8673577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