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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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
2023-03-16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潜心实验教学,提升教师实验教学水平和自研自制教学仪器设备能力,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特征的实验教学新形态。根据《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13 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类别设置

大赛分为实验教学比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两大类。实验教学比赛分为理工农医组和人文社科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不分组别,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时,团队成员须全部为我校在职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超过5名团队教师。

所有作品均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每所学校每类比赛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组别不限),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参加大赛每类比赛只能提交1件作品。

四、赛事安排

(一)校赛

1.所有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团赛,并对参赛作品排序,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参加大赛的,每类比赛只能提交1件作品

2.各学院根据大赛通知做好内部动员和组织活动,于2023年3月20日12:00前将比赛资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wzhouf@zufe.edu.cn,其中报名汇总表(附件1-2和附件1-3)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两份至行政楼129。参赛材料要求严格遵循附件1和附件2实施细则要求提交。

3.校赛拟于2023年3月23日前举行,由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作品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并择优推荐2件作品参加省赛

4.参加省赛的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推荐教师汇总表(实验教学比赛见附件1-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见附件2-3)、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和学校赛事总结上传到大赛官网。

(二)省赛

省赛拟定于2023年4月举行。由专委会组织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根据网络评审结果择优进入第二阶段即现场评审阶段。最终得分为网络评审(60 分)与现场评审(40分)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 现场评审阶段,参赛教师要进行不超过15 分钟的现场展示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提问交流,满分为40 分。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个人(团队)奖和优秀组织奖,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个人(团队)奖。按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原则上为参加现场评审教师(团队)数的 15%、35%、50%。

(二)优秀组织奖。对大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大赛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原则上为参加现场评审教师(团队)数的 15%、35%、50%。

六、参赛对象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实验技能创新大赛作为提升实验教师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努力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并对本学院参赛作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二)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参赛教师本人承担。

(三)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

校名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翁舟峰(行政楼129) 联系电话:8755705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赵李冰(行政楼210)联系电话:86735773


教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实施细则.docx

     2.浙江省高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docx

     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