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所有课程全部停课。4月23日(周日)和5月6日(周六)照常上课,4月23日补5月2日(周二)的课,5月6日补5月3日(周三)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