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实验室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申报名额
1.先进集体:我校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每个中心限推荐1人。
三、评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WORD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在10月31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210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统一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同时,为调动实验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我校将根据上报名单评选出校级先进个人2-3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735773 邮箱:lab@zufe.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