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根据教务处“教考分离”工作日程安排,本学期将全面开展“教考分离”工作,为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成立教考分离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任组员,主要负责命题小组、阅卷小组、教考分离题库建设、试题组卷、考后阅卷等工作实施。
2、各教学单位全面梳理可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坚持“应分尽分”原则,由2位以上(含)教师授课的课程,都应实施教考分离。
3、各教学单位上报实施教考分离课程清单、命题组卷方式、任课教师、命题组卷教师等信息。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6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131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冯李哲,邮箱:fenglizhe@zufe.edu.cn,联系电话:86732733。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