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全力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和运行准备工作,保障各项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检查内容
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环境卫生等。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实验中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工作,摸清实验室安全状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工作做到精细、到位。
2.在自查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将进行问责,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673577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16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