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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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态化教学督查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2025-02-18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三风”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信息反馈体系,推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与改进,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三风”建设十项规定实施细则》(浙财大党〔202463号)要求,现将常态化教学督查和通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查组人员组成

学校和各学院均须成立教学督查组。其中校教学督查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负责人组成,学院督查组由院长、书记、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名单拟定后于2月1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与教发科王佳佳老师(附件1)。

二、督查范围

学院教学督查组每周对本学院的课程进行常态化督查,校教学督查组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浙财大〔2024〕482号)执行。教学计划内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可纳入督查范围,可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排定的课表进行,也可有针对性地组织示范性的集体督查。

三、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人员应将教学督查纳入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可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巡课(听课)、教学督查等形式,对教师管理课堂情况、教师精神面貌  、学生出勤与就座情况、学生玩手机等电子产品情况、学生抬头率情况和学生带教材、学习资料、笔记本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人员统一佩戴教学督查证,携带教务处统一印制的《浙江财经大学“三风”建设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如实、完整地填写记录本中所规定的内容。督查过程不得干扰正常教学。

四、督查管理与反馈改进

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督查和通报的日常管理。督查人员要对课堂教学管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帮助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管理工作。并将督查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上榜名单给教务处质量监控与教发科王佳佳老师(附件2),双周公布一次“红黑榜单”,并在校院两级网站以“红黑榜单”予以公布,红榜点名表扬,黑榜督促改进。公布内容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榜理由等。督查过程中如发现紧急情况,例如教师迟到等,督查人员应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与教发科(86732733)反馈。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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