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2025-12-26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及《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财大〔2024〕187 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本科教材选用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选用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依照全校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都应有指定教材,课程组或任课老师应提前上报使用教材相关信息,以便学生采购相应教材。

2.选用教材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高水平的编写质量,能够体现学科发展前沿。

3.有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做到“应用尽用”,同时确保相关课程修读学生上课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请各学院参照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最新出版情况及对应课程清单(附件1),严格落实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

4.非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优先选用全国优秀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也可科学选用我校教师自编的特色、高水平教材。

5.应遵循“按需选用、为我所用”的原则选用境外教材,确保教材的思想性、价值导向正确,内容科学先进,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初次选用的境外教材须经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浙江财经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2)备案。

6.使用自编讲义授课的课程,教师须向所在学院提供体例规范、内容完备的授课讲义(首次开课的课程需要至少提供前3章的授课讲义),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第二次开课时需提供全部章节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

7.同专业、同年级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相同教材。严格杜绝“因人选教材”的现象,对于目前适合本专业教学的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得频繁更换。

8.不得选用在各级各类教材抽查或专项排查中审核未通过且未修订整改的教材。对于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水平较低、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或及时更换。

9.学院要做好选用教材及审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对选用的所有教材至少保留一套样书以供学校及上级部门开展教材工作时抽查,同时做好教材审核的原始材料存档工作。

10.学院要向全体师生做好教材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杜绝使用盗版盗印或没有知识产权的电子版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各学院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教材选用工作。各学院党委对本单位本科教材选用工作负总责。各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教材的选用工作审核。

2.选用教材首先需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提出教材使用申请,并提供拟选用教材用书,经所在系(教研室)认定后报开课部门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重点审核新增教材(包括初次使用未曾审核过的教材、课件、讲义等)、境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等。

3.学院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组依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审核,通读拟选用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审核结论分为“通过”或“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教材,教材工作委员会应为其推荐备选教材,或待课程负责人重新选定教材后再提交审核。

4.完成审核后,计划选用教材结果需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教材名称、教材书号(ISBN号)、主编、出版时间、版次、出版社、是否为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否为境外教材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将拟选用教材录入教务系统并导出交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党委盖章,教务处将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审定。

学院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①教材管理→教材征订管理→任务教材指定维护

②选择开课学院→勾选教学任务→设置是否需要教材→默认需要,确有不适宜推荐教材理由的课程可勾选“不需要教材”。

③指定教材。勾选教学任务信息→增加→点击>,进入选择教材基本信息界面,可通过模糊搜索教材名称、ISBN确认教材。如果无法搜索到的教材视为新增教材,需要学院填写新增教材申请表(附件3),由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审核后添加至教材基础库中后,学院方可继续指定。

目前系统中已存的教材基础库为前两学期学院上报的教材(附件4),供各学院参考,以后年度将持续更新。

④勾选“指定教材信息”→点击“导出”可导出本学期学院所有拟选用教材。

5.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不得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随意更换和弃用。已入教材选用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的,开课学院需按新增教材审核程序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6.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对选用程序和选用教材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存在严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追究相关学院管理责任。

7.教师用书填写附件5。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月9日(周二)前将材料纸质版送交教务处129办公室。

教材选用管理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86731576

教材征订及发放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8868755086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内含课件及配套教辅)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核表

附件3 XX学院新增选用教材入库申请表

附件4学校教材基础库(截至2025.10.13)

附件5教师用书征订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