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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5-10-14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完成质量,确保项目研究取得实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1〕号)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二批省级“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25个项目均需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与内容

1.立项时的申请书。

2.检查内容: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和结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安排进度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负责人、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2024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到规定结项时间后,方可申请结项,没有经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予结项。

四、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部)请于月11月3日(周一)前将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交行政楼129,附件2电子版请发邮箱2505773755@qq.com。

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本部门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检查相关工作。联系人:何老师(86731576)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14日